(一)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学校依据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一律以学校签章并有唯一编号的原件为准,一式五份,复印件或使用其他人的协议书无效。每年9月份由各学院发放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署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和省毕业生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我校的学生就业协议书由中心统一发放。就业协议书的背面有重要的求职指导信息,请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样本见附录四。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与签订说明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专业名称填写全称;家庭地址是家庭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确保畅通;培养方式和学制等字段应与资格审查信息一致;应聘意见一般填写“愿意到贵单位工作”或“同意应聘”;应聘职位类别、专业对口情况、就业满意度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
(1)单位名称的填写要与公章一致,不要简写;其他字段一定要填写详实,不可遗漏。
(2)档案邮寄详细地址:①签约正式单位的毕业生,要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详细地址;②签约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且将人事档案托管至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要填写委托保管档案单位的地址。
(3)户口迁移地址:按照单位或落户地点要求填写详实。
(4)用人单位意见栏:在“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根据单位性质及隶属关系,在“市(省直厅局)毕业生调配部门意见”栏视具体情况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意见栏
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校就业创业中心对毕业生签署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
4、备注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写入备注栏。一般应有毕业生本人的签字和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三)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情况一:丢失补办情况
1.所在学院开具丢失证明。
情况二:解约补办情况
1.原单位开具解除协议证明;
2.持解除协议证明复印件到就业管理科补办新协议书。